一、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重点学科代表着我校的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和科研水平,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必须充分认识到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采取措施,抓紧学科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学术造诣较深、富有开拓精神、科研水平高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努力使这些学科进入本学科领域的全国先进行列,争取处于领先水平。
二、重点学科的主要任务
1、承担各级重大科研项目,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服务。
2、利用学科具备的科研、教学等基础条件,承担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和硕士生以上的高级人才的培养任务,努力成为国内有影响的教学、科研中心。
3、重点学科通过建设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水平,争取成为省级重点学科。
三、重点学科的申请与确定
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每三年组织申请、确定一次,经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报学校批准。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条件为:至少形成二至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学科成员数应不少于6人,每年应有稳定的科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专著和成果;能完成好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是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或优秀硕士生导师。
已获批准的重点学科实行滚动制。每三年学校对获批准的学科进行检查、评估,未达到规定要求者,根据情况分别给予黄牌警告,降级或取消重点学科资格。
四、校级重点学科的扶植措施
学校根据各重点学科的任务、经费及梯队建设等具体情况,在经费配套人员编制、高级职称岗位设置、实验室建设及学术交流等方面采取必要的扶植措施。
1、经费:对校级重点学科,给予每个点每年2万元的资助。
2、人员:对校级重点学科,在高级职称岗位设置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在进人计划安排上,根据需要给予优先考虑,采取特殊政策。对教师、研究人员进修提高方面的要求,给予优先考虑。
3、物质条件:学校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暂定为10%)给图书馆,由各学科提出进书计划,图书馆予以保证。在用房条件、设备采购、后勤服务等方面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五、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